
一、两代人传承的房本,成了 “空头凭证”
2009 年,刘元祥的父亲刘昌华离世,没留下一句遗嘱。看着父亲留下的老宅,经家庭会议商议和村委会盖章确认,这套土地证号为 “开府集建〔1999〕字第 40-000888 号” 的房屋,2011年正式由刘元祥继承。为了让产权更稳妥,2011 年他特意跑遍相关部门,办下了《房地产权证》(J312 房地证 2011 字第 03719 号),红本本上 “权利人:刘元祥” 的字样,让他心里塌实极了。
那时的刘元祥,常年在外务工,心里装着对未来的憧憬 —— 等年纪大了,就回老宅养老,守着父亲留下的念想。可他万万没想到,2017 年返乡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如遭雷击:老宅的位置只剩下一片平地,砖瓦、木料早已不见踪影。“我的房子呢?谁拆了我的房子?” 他疯了似的找村干部、问邻居,得到的模糊答案是 “好像是你继母申请复垦拆的”。
展开剩余77%刘元祥的继母李光芝,直到 2023 年 9 月 5 日,才从土地整治中心拿到官方档案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复垦房屋的土地证号是 “开府集建〔1997〕字第 34-000392 号”—— 前缀、年份、序号全不一样,明明是两套毫不相干的房子!
二、六年查证终获真相,新证据却难破 “程序壁垒”
“房子不是继母复垦拆的,那是谁拆的?” 带着这个疑问,刘元祥踏上了漫漫查证路。2018 年,他一纸诉状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可诉讼中,由于缺乏官方档案佐证,他只能暂时撤诉,转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想拿到最关键的证据。
这一申请,就是整整五年。从 2021 年到 2023 年,他跑了无数次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谭家镇人民政府,要么被拒之门外,要么被以 “材料不全”“需要研究” 为由拖延。“有一次我在政府门口等了一整天,就想求他们给个说法,结果还是空手而归。” 刘元祥说,那些年他一边打工维持生计,一边挤时间维权,路费、材料费花了不少,心里的委屈更是无处诉说。
终于在 2023 年 9 月 5 日,开州区土地整治中心的一份官方档案,让真相水落石出:李光芝复垦的确实是 34-000392 号房屋,而刘元祥的 40-000888 号房屋,是被政府部门 “另行拆除” 的 —— 没有通知、没有催告、没有补偿。
拿着这份迟到六年的关键证据,刘元祥在 2024 年 1 月再次起诉。可让他崩溃的是,一、二审法院相继驳回了他的诉求,理由是 “重复起诉” 且 “超过5 年起诉期限”。2021年信息不公开,“我 2023 年才知道真相,怎么就超期了?新证据都能推翻之前的事实,怎么就是重复起诉?” 刘元祥对着裁定书哭了,他不懂:为啥合法的房产被非法拆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要被 “程序” 挡在门外?
三、20 年最长保护期成 “空文”,村民只求 “证房相符” 的公正
刘元祥的事迹,并非没有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 46 条第 2 款明确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 最长保护期为二十年。” 他的房子 2013 年被拆,2024 年起诉,远远没超过 20 年;而且他直到 2023 年才知晓房屋被误拆的真相,起诉时效应从此时起算,更谈不上 “超期”。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2018 年的撤诉是因为证据不足,2023 年获取的官方档案属于 “主要事实发生根本变化” 的新证据,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中不构成重复起诉的规定。可两级法院却无视这些关键事实,机械适用法律,硬生生剥夺了他的诉权。
“我不是要争什么遗产,就是想讨个公道。” 刘元祥说,这八年,他最难受的不是房子没了,而是维权路上的无助与憋屈。手里的房本是合法的,官方档案能证明拆错了,法律条文站在他这边,可他就是找不到说理的地方。2025 年 3 月 18 日,他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字字句句都写满了期盼:“希望高院能查清事实,撤销错误裁定,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别让‘有证房屋被白拆’的悲剧重演。”
如今,刘元祥的再审申请仍被驳回。这场跨越八年的维权之战,不仅关乎一套房子的归属,更关乎农民的宅基地权益能否得到真正保护,关乎法律的公平正义能否照亮每一个角落。我们不禁要问:是谁拆错了房?为何纠错之路如此艰难?期待上级法院能正视案件中的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偏差,还刘元祥一个公道,也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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